1.目的
為準確辨識危險源,對其安全風險進行客觀評價,并實施有效分級管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集團公司、二級集團公司、三級公司危險源的辨識、安全風險評價和分級管控。
3.職責
3.1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部負責二級集團公司重大風險的監(jiān)控。并組織集團公司相關部門進行危險源的辨識、安全風險評價和分級管控。
3.2二級集團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三級公司重大風險控制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管控。并組織二級集團公司相關部門進行危險源的辨識、安全風險評價和分級管控。
3.3三級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本公司相關部門進行危險源的辨識、安全風險評價和分級管控。
4.要求
4.1危險源辨識、安全風險評價和分級管控
4.1.1三級公司危險源辨識、安全風險評價和分級管控
4.1.1.1危險源辨識
4.1.1.1.1三級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本公司相關部門采用作業(yè)危害分析法(JHA),從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作業(yè)環(huán)境的缺陷、安全管理的缺陷方面入手進行危險源的辨識。
4.1.1.1.2危險源辨識過程應考慮但不限于:
a) 常規(guī)和非常規(guī)的活動和情形,包括考慮:
1) 工作場所的基礎設施、設備、材料、物質和物理條件:
2) 因產品設計而產生的危險源,包括研究、開發(fā)、測試、生產、施工、服務交付、維護或處置;
3) 人為因素;
4) 工作實際是如何完成的;
b) 緊急情況;
c) 人員,包括考慮:
1) 進入工作場所的人員及其活動,包括員工、承包商人員、訪問者和其他人員;
2) 在工作場所附近的可能受到公司活動影響的人員;
3) 在不受公司直接控制的地點的員工;
d) 其他問題,包括考慮:
1) 工作區(qū)域、過程、安裝、機器/設備、操作程序和工作組織的設計,包括它們對人員能力的適應性;
2) 在工作場所附近發(fā)生的由工作相關的活動造成的公司控制下的情況;
3) 在工作場所附近發(fā)生的可能對工作場所中的人員造成與工作相關的傷害和健康損害的不受本公司控制的情況;
e) 公司及其運行、過程、活動實際或有計劃的變更;
f) 危險源知識和危險源信息的變更;
g) 公司內部或外部曾經發(fā)生的事件,包括緊急情況及其原因;
h) 工作組織形式和社會因素,包括工作量、工作時間、領導作用和公司文化。
4.1.1.2風險評價
三級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本公司相關部門對識別出來的危險源采用風險矩陣法(LS)進行風險評價。風險矩陣法(簡稱LS),R=L×S ,其中R是危險性,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與事件后果的結合, L是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S是事故后果嚴重性;R值越大,說明該系統(tǒng)危險性大、風險大。
表1 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L)判斷準則
4.1.1.4變更后的管理
當發(fā)生下列情形時,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應及時針對變化范圍開展風險分析,及時更新風險信息:
4.1.1.4.1法規(guī)、標準等發(fā)布、修訂變化所引起風險程度的改變;
4.1.1.4.2“四新”變化: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新技術;
4.1.1.4.3新、改、擴建項目完成后;
4.1.1.4.4組織機構發(fā)生重大調整;
4.1.1.4.5發(fā)生事故、事件后,必要時,應重新進行危險源識別、評價、風險管控措施的策劃。
4.1.1.4.6風險程度變化后,需要對風險控制措施的調整。
4.1.1.5重大風險管控信息的傳遞
三級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應將重大風險管控信息及時傳遞到二級集團公司安全管理部門,以尋求二級集團公司安全管理部門的支持和幫助。
4.1.2二級集團公司危險源辨識、安全風險評價和分級管控
4.1.2.1二級集團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對三級公司重大風險控制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管控和監(jiān)督檢查,對檢查出來的問題責令三級公司限期整改,并對整改效果進行驗證。必要時,提供安全技術支持和幫助。
4.1.2.2二級集團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參照本制度4.1條,組織二級集團公司相關部門進行危險源的辨識、安全風險評價和分級管控。并對實施效果進行檢查。
4.1.2.3二級集團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應將重大風險管控信息及時傳遞到集團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必要時,尋求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部的支持和幫助。
4.1.3集團公司危險源辨識、安全風險評價和分級管控
4.1.3.1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部負責二級集團公司重大風險的監(jiān)控。必要時,提供安全技術支持和幫助。
4.1.3.2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部參照本制度4.1條,組織集團公司相關部門進行危險源的辨識、安全風險評價和分級管控。并對實施效果進行檢查。
5.相關記錄
5.1危險源清單
5.2 危險源辨識及風險評價表
5.3風險管控措施清單
5.4風險管控責任清單
5.5較大以上風險清單
注:依據《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guī)范》(GB/T33000-2016)編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