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提升體育之窗NMC中心品牌美譽度和城市影響力,現面向國內外有獎征集陜西體育之窗裝置美陳方案設計,公告如下。
一、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陜西金旅旅暢商業(yè)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二、項目名稱:
陜西體育之窗·NMC中心裝置美陳方案設計
三、項目概況:
體育之窗·NMC中心,是陜旅集團旗下金旅旅暢商管公司精心打造的中高端商業(yè)綜合體。項目突破傳統(tǒng)mall的定義,立足“新派生活方式聚集地”的定位,聚焦“文化、運動、商務”三大關鍵詞,倡導追求自我滿足、重視體驗和社交的生活方式,為城市人群提供了全新的消費場景與可能,探索商業(yè)新高度。
項目地處西安高新CBD腹地,可同時輻射唐延路與錦業(yè)路兩大商務軸,與地鐵6號線、8號線的省體育館站無縫銜接,且周邊寫字樓超40棟、星級酒店超35家,按照“站、城、人一體化”的TOD4.0模式開發(fā)。建筑由地下一層和地上四層組成,總建筑面積達到7.3萬平方米,室內設有西北唯一國際標準真冰場、籃球主題多功能場館、數字體育館西北首店、先鋒文化劇場、“銀河系”主題藝術中庭及日咖夜酒下沉廣場六大特色主題空間。
四、應征人資格
凡有意愿參與陜西體育之窗·NMC中心裝置美陳方案設計競賽并自愿遵守本征集公告和本次征集活動全部要求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均可單獨或聯合參加本次征集活動并提交應征設計方案。參與本次征集活動的應征人應當在提交的應征文件中明確表明作者的姓名或名稱;其中聯合參加本次征集活動的應征人應當在提交的應征文件中明確全部共同作者的姓名和名稱。
五、應征總體要求
1、項目范圍(詳見附件一)
室外部分:南廣場美陳裝置、北下沉廣場美陳裝置、西側入口下沉廣場空間美陳裝置;
室內部分:次中庭美陳裝置(吊裝)、結構柱美陳、西中庭美陳裝置(吊裝);
2、設計主題
應征設計方案應以IP化、創(chuàng)新化、多元場景化、人性化為核心要義,傳遞NMC商業(yè)中心的文化藝術、體育運動的核心價值,讓“商業(yè)空間”靈魂實體化,從而彰顯美學化的空間品質,傳遞不同的跨界之美,增加商場的藝術性。
3、設計要求
①設計方案應當基于對建筑空間的深度理解;
②設計裝置不限于娛樂裝置、休閑裝置、互動拍照布置等,可采用燈光、音樂、數字化等多樣化手法創(chuàng)意化表達;
③設計需兼顧美觀性、實用性、安全性,吸引游客打卡、拍照、分享,擴大傳播影響力;
④結合體育之窗品牌形象以及商場業(yè)態(tài)、夜間營業(yè)情況等綜合考慮,提出全面的、可行性高,兼顧局部及整體的設計方案;
⑤應征作品應為完整稿件,不接受草圖或未完成的設計稿;
4、作品提交規(guī)范
①方案內容:根據附件一指定區(qū)域需包含但不限于重點介紹項目達成目標、設計思路及意義,提供包括且不限于平面圖、立面圖、彩色效果圖(3張以上)的相關設計圖紙,并明確材料及造價估算等內容。
②作品提交方式:線上電子郵件提交。應征人需通過電子郵件提交途徑參加本次征集活動,按《征集文件》要求提交應征文件。
電子郵箱地址:
nonmoi_xxiltxf@163.com
咨詢電話:
15398011504 熊子航
15091283372 尹曉敏
注:應征人應在本次征集起始時間后、截止時間前,將符合要求的全部應征文件按上述方式提交,否則視為該次應征未完成。收件時間截止后,征集人不再接受任何應征文件。
六、評選流程及獎勵
征集人將對應征文件格式及內容進行審查。任何不符合應征文件形式要求的應征文件,均可能被視為無效文件。
7月10日——報名及啟動方案設計
7月10日報名開始,設計單位或個人須填寫《陜西體育之窗·NMC中心裝置美陳方案設計報名表》(附件2)和《承諾書》(附件3)并發(fā)送電子版至指定郵箱,收到報名確認后即可啟動設計工作。
7月10日-7月30日——方案設計
應征單位進行方案設計,需截至7月30日24:00前遞交成果文件;
8月5日——成果評審及排名公布
①召開方案評審會并確定3個優(yōu)勝方案;
②評定優(yōu)勝方案排序,確定最終中選方案并公布結果(8月5日公布);
評選及獎勵規(guī)則
一等獎,獎金人民幣10萬元人民幣(含稅);
二等獎,獎金人民幣6萬元人民幣(含稅);
三等獎,獎金人民幣3萬元人民幣(含稅);
入選方案設計方將優(yōu)先受邀參與后續(xù)深化設計和制作實施招標。
本次公開征集工作結束后,涉及合作合同簽訂的設計方,獎金費用將抵扣合同費用;未涉及合作合同簽訂的設計方,獎金費用將于雙方約定時限內一次性付清。
七、相關聲明
1、設計者應保證其設計方案為原創(chuàng)作品,除參加本征集活動外,未曾以任何方式為公眾所知。
2、所有投稿設計方案象征意義必須健康積極向上,均不得涉及暴力、色情、非法宗教宣傳等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的內容。
3、所有投稿設計方案概不退回。應征作品須為未經發(fā)表過的作品,如涉及抄襲、侵權行為均由作者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4、確認為優(yōu)勝方案的作品,作品著作權、所有權等即轉為主辦方,主辦方有權對作品進行修改、組合和應用,設計者不得提出異議。未經允許,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
5、凡參與投稿均被視為同意并接受上述條件。
6、主辦單位接受設計機構進行現場踏勘和答疑。
7、本公告所提及的所有具體時間均為北京時間。
8、應征人自行承擔本次征集活動所發(fā)生的全部費用,征集人不承擔應征人因自愿參加本次征集活動所產生的費用。